各營銷機構:
中財管道2006年獲得的“中國名牌產品證書”原有效期為:2006年9月——2009年9月,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質檢質函〔2008〕36號文件——《關于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由三年延長為五年有關問題的通知》及紹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紹質發〔2008〕258號文件——《關于貫徹落實國家質檢總局關于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由三年延長為五年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財管道“中國名牌產品證書”有效期自動延長兩年,即有效期變更為:2006年9月——2011年9月。
希各營銷機構收到信息后,能相互傳達,協助公司做好客戶的解釋工作!
特此通報!
附:
1、質檢質函〔2008〕36號文件——《關于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由三年延長為五年有關問題的通知》
2、紹質發〔2008〕258號文件——《關于貫徹落實國家質檢總局關于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由三年延長為五年有關問題的通知》
營銷服務部
二00九年八月四日